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消費提示

日期:2020-08-03作者:伊川縣農業(yè)農村局

                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消費提示


為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食用農產品經營者要強化自身管理、嚴格守法經營。同時,廣大消費者要科學合理消費、提高風險防范意識,針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消費作如下提示:

選購場所。選購食用農產品一定要選擇具有法定經營資質的超市以及當地政府規(guī)劃具有果蔬批發(fā)功能、遠離污染源的食用農產品批發(fā)市場、農貿市場。一般情況下,在市場顯著位置都有“公示牌”,公示市場主辦方及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監(jiān)管部門、食品安全管理各項制度及舉報電話等信息。

選購種類。購買時應注意選擇市場上公示抽檢合格的攤位和品種,主動索要并保存好購貨票據。為保持鮮活食用農產品的營養(yǎng)和風味,建議按需購買、盡快食用。消費時應注意食物種類多樣化,不偏食,促進人體對各類物質的均衡吸收。

保存條件。食用農產品在冷藏條件下的保鮮效果優(yōu)于常溫,但不同品種應盡量分開保存,以免造成病原體的相互污染。不食用感官不新鮮的果蔬、畜禽及水產品,以及局部腐爛的果蔬中沒有腐爛的部分,以防止殘留的有害物質侵入人體。

清洗食用。果蔬食用前要經清水浸泡后沖洗干凈,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農藥殘留量。食用肉類和水產品時要充分加熱,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蟲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的危害,確保飲食消費安全。

如何選購。在選購鮮肉時,尤其要查看銷售現場公示的檢驗檢疫證明及鮮肉胴體的檢驗檢疫印章,并向經營者索要銷售憑證,并妥善保管以便維權時使用;選購蔬菜及水果類食用農產品時,不要選擇顏色異常、形狀異常和氣味異常的蔬果;選購魚肉蛋類食用農產品時盡量通過肉體彈性、魚眼顏色及蛋的透光性及轉動速度選擇比較新鮮的食品。

購買有合法來源的進口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的進口食用農產品的中文標簽,應當標明食用農產品的名稱、原產地、生產日期,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限期食用的進口食用農產品,還應標示貯存條件和保質期。分裝銷售的進口食用農產品,應當在包裝上保留原進口食用農產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裝企業(yè)、分裝時間、地點、保質期等信息。如進口食品無中文標簽或中文標簽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和要求的,請消費者不要購買或向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舉報。

建議消費者結合我國膳食結構模式并考慮個體膳食習慣,正確、理性的選擇進口食品,注意食物多樣性和膳食平衡,避免營養(yǎng)不足或營養(yǎng)過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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